第 18 章 教会领导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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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会的宗旨是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国,击退邪恶的势力,同时指望在基督复临的最后胜利时上帝国度的完全实现。教会既然以此为其存在的理由,就不会是静止的,而是积极成长与运动的。教会有将来的异像和工作的指南。任何一个协同工作的团体,都需要有领导来保障有凝聚力地达到其目标。牧师在教会里就是被任命和期待担任这种领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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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师被委派到一个教会,就承担起这个教会的主要领导责任。这样的任命使牧者有权履行教牧工作的各方面职责,或者亲自执行,或者授权和监督其他教会领袖执行。“圣工的各部门都是属于传道人的”(《证言》卷五 375 页)。这并不是说他必须亲自处理教会的全部事工,但所有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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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都必须在他的监督之下。他应当负责指导并鼓励各个部门和项目,同时与当地长老和其他正式选举的教会职员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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仆人式的领导——基督教的领导是仆人式的领导。健康成长的教会通常拥有坚强有效的教牧领导。“坚强”并不是指统治或操纵式的领导。“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,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。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。你们中间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”(太 20:25-2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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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性和领导方式与传道人的自然倾向有密切的关系,然而领导人应当适应不同的环境和他们服务对象的需要。仆人式的领导需要有适应性和灵活性。使徒保罗是这种适应性的典范。他说::“我虽是自由的,无人辖管,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,为要多得人。向犹太人,我就作犹太人,为要得犹太人。……向软弱的人,我就作软弱的人,为要得软弱的人。向什么样的人,我就作什么样的人。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”(林前 9:19-2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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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想——教会对自己的使命和未来如果没有理想,就会僵化,刻板地重复过去的行为。但是将来的理想并不忽略过去。教会必须思考现状和应有的状态。教牧领导所要求的思考不仅针对教会应有的状态,还要鼓励信徒也抱有这个目标。通过有力地宣讲圣经,和对信徒的积极动员,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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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——教会要从现在的景况进步到所期望的境地,需要有意识地组织其资源和人员,去完成特殊的计划和任务。教会如果没有具备技能和兴趣的人实行计划,制订计划就毫无价值。这就需要招募和培训人员致力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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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——教会的大量工作能够而且应该由信徒们来做。仆人式的领导不害怕与人分享权利。教会的领导没有委托别人分担责任,往往是以为他们自己做比招募、鼓励、训练领导人员更加容易。如果教会的主要任务是办妥工作,这个观点还算合理。但教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信徒的属灵成长和幸福。参与教会工作的信徒最有可能在教会里保持属灵的强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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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——工作一经委托,就要予以监督,但不是采用干涉和微观管理的方式,而是用支持鼓励和评估表现的方法。要嘉奖和表扬优良的工作。在需要时要予以支援和帮助。工作若做得好,就要乐意让别人得到荣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