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诫之八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1
「不可偷盗。」(出埃及记20:15)
2
许多日子以来,利奥就这样在他小小的牢房中走来走去。他的内心真是烦死了,其实任何人只要面临他遭遇的事,也会与他有同样反应的。利奥十一岁时,首次在电车上扒窃一个妇女的手提包,顺利得手,从此开始了他作小偷的生涯,他这样连续偷了五年。十六岁在美国费城一家百货公司作案时,第一次失风被捕。出狱后不久,他却干起贩毒的勾当来,以后又连续被拘押。一九五四年十月,因为身上私藏并使用毒品而被捕。一九五五年一月再因扒窃被捕;不久之后又因在洛杉矶交保后逃脱,再度被捕。监狱对他来说不算得是家也成了他常来常往的栈房了。先后进出无数次,一天正当他在牢房内踱步时,他突然注意到墙上歪歪斜斜地写着几行字:「当你走在人生旅途的绝路上,你的烦恼在你心中煎熬,好像除了呻吟以外,再没有别的出路可走,那么请你求告耶稣吧!祂才是你该寻找的对像。」那天他开始认真思想这句话,他想我已经面临绝境,我一生之中还有什么可以炫耀的呢?什么都没有了,只有痛苦的过去和悲惨暗淡的将来。于是利奥呼求说:「耶稣!我需要祢的帮助,我的人生真是一团糟。我已经到了人生的绝境,绝望的哭嚎再多也无法改变我的一生。如果祢有力量改变我,请祢现在就来改变我,使我的明天能有新的转机。」这是利奥有生以来,生命之中除了绝望之外,另有的一线生机。一九五八年九月他出狱后,经过一番努力,不但获得高中文凭,以后又在纽约一个州立学院毕业,最后还在费城一所圣公会的神学院毕业。如今他热心从事监狱布道并在青年当中传扬那改变了他人生的福音!
3
按美国司法部的报告,一九八一年有近四十万人在监狱中服刑,除了杀人、强奸犯外,抢劫、偷窃便是主要的罪案了。而令人惊叹的是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下的竟占四分之三!利奥在认识耶稣前的心情和景遇大致是这班青年罪犯的写照。但是奇妙的福音在黑暗的牢狱中带来了光明!朋友!不要以为只有美国才有这么多人犯这条诫命或触犯偷盗的刑律。香港天天有抢劫案,世界各国大都巿扒手防不胜防,钱包失窃已经司空见惯。但这条诫命的含义远不至此呢!否则你我多半会说:「我既非窃贼,也非盗匪。」十诫中这一条谴责任何国家为谋求经济私益而掀起的侵略战争;它反对社会上无情地剥削穷人,克扣工人工资,放高利贷,挪用公款,假公济私,故意拖延偿还债务,以慈善机关名义谋取私利、偷工减料等等。至于绑架勒索,拐骗及贩卖人口,在商业中的欺诈,大秤小斗,以次货充好货,到趁人之危、无知、软弱或不幸的时候从中谋取私利,连坐车不买票也都在被禁止之列。在拜金主义,物质主义盛行的今日,多少人被钱财迷了心眼或被财神牵了鼻子走。结果在人生的道路上非但自己晕头转向,而且直接间接地损害了别人,但损人者到头来不会真正的利己反而害了自己。
4
旧约圣经中亚干的故事令人怵目惊心。在古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上,人按着上帝的吩咐,严格顺从祂的指示时,一座固若金汤的耶利哥大城也神奇地在他们面前倒塌了。但往后他们竟会在攻打一座区区的艾城时,打了大败仗,死伤累累,究竟什么原因呢?当百姓悲哀气馁时,上帝吩咐他们的领袖约书亚说:起来,你为何俯伏在地呢,以色列人犯了罪,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,取了当灭的物,又偷窃,又行诡诈……次日清晨,约书亚招聚大家,每个支派,每个宗族,每个家庭按次序前来,经过逐一的筛选,最后把害群之马亚干抽查出来。结果在一把火及一阵乱石之下人赃俱毁。金银、衣服都没有了,命也送掉了。那地方的石堆被称为亚割谷,就是连累谷的意思。这是发生在神权时代及军令如山之下。再看新约圣经中最臭名昭彰的犹大,耶稣十二个门徒之一,他最后用三十块钱及亲嘴的暗号将耶稣出卖给谋害耶稣的权贵,结果事情败露,自己恼羞与悔恨交加。圣经记载,他把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:「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……」他们却回答说:「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,你自己承当吧。犹大就把钱丢在殿里,出去吊死了。犹太公会认为这是血价,就买了一块田专为埋葬外邦人。而犹大畏罪上吊后,身子太重就坠地扑倒,肚腹崩裂,肠子外流。他身败名裂,决非一念之差,而是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。」他的师弟约翰说:「他是个贼,又带着钱囊,常取其中所存的。」他一度是在耶稣一行人中作管帐的,但长期违背了这条诫命而导致了他可悲的结局。
5
有人说偷盗是因为贫穷,所谓饥寒起盗心,其实不尽然。这样说有时甚至是对穷人的污蔑,虽然有些偷窃的事,是穷人干的,但穷人不必然就沦为盗贼!所谓人穷志不穷,仗义疏财,雪中送炭的事也有的是。在钱财的问题上,财主与穷人一样受到考验与试探。可惜这世界抓了不少小偷,扒手,却都供养甚至恭维许多在各种美名,各种外衣下所进行的大规模的掠夺,盘剥货财的人。当日耶稣就责备那些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,他们一面在做善事时吹吹打打、引人注意,一面暗中侵吞寡妇的家财。今日在上帝圣目的洞察下,不少人也会被列入违犯这条诫命之中呢!以宗教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,特别是非法的买卖更是上帝所不悦的。
6
有一次,耶稣用绳子做成鞭子,将在圣殿门口贩卖牛、羊、鸽子、兑换银钱的都赶出去,并大声说:「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,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。」(马太福音21:13)由此看来,这条「不可偷盗」的诫命所指的是非常广泛的。赌博、偷税漏税、磨洋工、窃取别人的声誉或著作都一一要受谴责。这怎么讲呢?我们比别人好么?决不是的。在上帝神圣的律法面前,人都伏在罪恶之下,不是犯了这条,就是犯了那条;而犯了一条就等于犯了众条,正如生了一种病就被称作病人一样。即使是字面未犯,而在诫命深广的要求面前,也就是犯了,就如圣经上所记:「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」「世人都犯了罪,亏欠了上帝的荣耀。」(罗马书3:10-23)我们劫夺了上帝形象的荣美,做出了许多背乎施律法的事。可幸人「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称义。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上帝的义;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(上帝)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」(罗马人书3:24-26)这就是基督教救赎的福音,这福音还要改变犯法的人,像改变在本篇开首所提到的利奥那样。「从前偷窃的,不要再偷;总要劳力,亲手作正经事,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。」(以弗所书4:28)
7
亲爱的朋友:你对上帝的律法和福音作何反映呢?